從英法海底隧道、香港東區過港隧道、到馬來西亞、越南、印尼、菲律賓、印度的高速公路工程……因為公部門預算有限,全球許多重大公共建設都採取BOT模式,促進民間參與。 但舉例來說,原為大型BOT案的台灣高鐵,經過減資與財改,已經不能算是嚴格定義上的BOT。BOT在台灣,好像遭遇許多困難。然而事實上,BOT可能遇到的風險,舉世皆然,就連英法海底隧道,也曾面臨營運失敗的危機!他們如何突破? 請聽遠通電收總經理張永昌,就國際案例與ETC案的經驗,分享公共建設的民間參與。

引言: 主持人彭宗平教授(以下簡稱彭):

歡迎您收聽《台灣的明天‧明天的台灣》,我是彭宗平。我們這一季要討論的主題是公共建設,涵蓋的議題包括電力、水資源、智慧城市、交通建設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等議題。前面幾場的討論,我們觸及到一些公共建設的項目,包括電、水、智慧城市及交通。但今天我們要轉移到另外一類的議題,就是民間如何參與公共建設。在本季的導言中,我們就曾經提過,政府的固定支出逐年增加,財政負擔加重,能夠支應公共建設的經費有限,需要民間的參與,因此制訂了促參條例來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我們今天特別邀請遠通電收,也就是ETC的張永昌總經理來討論這個議題。張總經理,歡迎您到我們節目來。 來賓張永昌總經理(以下簡稱張):謝謝,大家好! 彭:張總經理具有國際企業管理的博士學位,曾經在陽明海運公司服務21年,擔任資訊長以及財務長。1999年,轉任到遠傳電信擔任副總經理兼技術長,2004年轉任遠通電收的總經理,負責籌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參與得標、以及得標後的經營團隊,引進eTag以及RFID技術,成功建置了台灣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並在去年獲得美國IBTTA,就是國際標準隧道暨收費公路協會的最高榮譽首獎;以及ITS,就是智慧運輸協會世界大會的產業成就獎。他目前也擔任中華智慧運輸協會ITS的理事長。他和團隊所建置的eTag、ETC系統,替政府、民間企業以及大眾創造了三贏,也是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最成功的典範之一。所以我們特別邀請張總經理來談這個議題。

1. BOT的核心精神:公私伙伴關係PPP 彭:我們剛才提到,政府當年訂定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促參法。很多民眾也都知道,促參法大部分談的是BOT(興建-營運-移轉),BOT是促參法的一部分,能不能請您為聽眾說明促參法制訂的意義、涵蓋的內容以及BOT的精神? 張:談到BOT最重要的精神是PPP,也就是所謂「公私伙伴」的關係,PPP是BOT的核心,就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這個概念最早是在1988年,由英國的柴契爾夫人提出來的,主要的精神在於政府做公共建設的時候,有時間上的急迫性,同時面臨很大的財務負擔,往往一下子很難籌措財源。他們就想到,是不是引進民間的財力、人才與技術來興建,然後再為民間的公司賦予一個長期營運收益的權利,以期及早落實公共建設的服務。

在這個精神之下,就推出了所謂的BOT或者是PPP的概念。如果談到為什麼民間要參與公共建設?到底有哪些好處與優點呢?可以從三個角度來看,從政府的角度,剛剛我已經說過,可以及早完成公共建設,減輕財務的負擔,針對為民服務的重要公共工程,能夠及早落實、及早實施,讓民眾及早使用。第二從民間角度,在BOT的條件下,公共建設提早展開,能夠創造一些就業的機會,同時也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質,所以對民眾來講也是很不錯的規劃。再者就是企業,通常企業很難接觸到政府主要的公共工程,特別是所謂公權力與營運的部分。但是因為政府藉由PPP公私伙伴的精神,把營運的權利交給民間以後,民間就有基礎,可以藉由它的財力與人才,引用它的技術和管理的效率等等,快速地把這項工作做好。

所以嚴格講起來,PPP或者BOT的概念,它是一個創造三贏的概念,就是政府贏、民眾贏、企業贏,所謂Win, win, win!的情境。政府掌握的是什麼?是決策、是土地、是設施、是監督管理,這是政府有的。民間有的是什麼?民間可能財務比較有彈性,在工作效率管理上可能比較有效率,尤其最重要的是創新,民間的創新能量與政府合作,透過BOT,就可以加速公共建設,提升公共服務,甚至於促進社會的發展。所以BOT應該是現在進行公共建設的時候,非常關鍵的做法之一。

2. BOT的國際案例 彭:是。我想大部分的聽眾都知道BOT的B代表的是Build,就是建設;O是Operation,營運;T是Transfer,就是移轉。BOT就是在促參法的條件下,由民間來建設、營運,營運一定的年限之後,再移轉回政府。剛才總經理也提到,引進民間業者做BOT,在資金、人力、技術、效率、品質、尤其創新上面有民營的特色,這是BOT很重要的優勢。

但是總經理您剛才提到BOT或PPP的概念,主要是來自於英國當年柴契爾夫人推動的政策。所以BOT在國外應當是行之有年,而且有一些成功的案例,是不是可以幫我們分析一下國外的情形? 張:是。柴契爾夫人提出PPP或BOT的概念之後,在早期,全世界最有名的就是英法海底隧道。英法海底隧道的BOT過程很有趣,它在1986年的時候就開始動工興建,1994年完工,通車營運。但到了後來,英法政府在1997年就宣布將營運的特許權從原來的55年延長到99年。

我特別強調,兩國政府把特許權從原來的55年延長到99年。本來在沒有延長以前,英法海底隧道也一度以為BOT要宣布失敗,要停擺了。後來英法政府同時把特許權延長到99年,在2086年才會結束營運的特許權,目前才非常順利地營運,這是因為特許權不延長,民間公司就無法回收成本,會造成破產、倒閉、甚至服務的中斷。

除了營運99年的特許權之外,負責營運的歐洲隧道公司還擁有英法海底隧道營運的自主權。最有趣的是,連隧道的通行費率,它都可以自己決定。 彭:不需要政府核定? 張:對,它都可以決定。我就覺得很好奇,難道它可以漫天喊價嗎?原來重點在於,價格如果訂得很高的話,使用者就不走海底隧道了,因為還有很多的選擇,例如走海路等替代方案,可以把收費過高的海底隧道排擠掉。這一點,就帶出了BOT裡面重要的精神,透過自由經濟的機制,讓市場決定價格,而不是由政府過度地監管。

但是這裡面也有一些條件限制,比方這家公司也很聰明,如果政府哪一天覺得隧道不錯,蓋了第二條海底隧道,它不是就不必做了嗎?所以在他們的合約裡面,明訂在33年之內,政府不能再新建一座海底隧道,這就是英法海底隧道BOT案當中,很有趣的幾個要素。 彭:就是要保障民間業者的權益。 張:要保障它的權益,但是也必須讓它由市場機制去運作,這就是有名的英法海底隧道。 彭:英法海底隧道的確是很大的工程,也是BOT的案例,它的總長度是多少? 張:英法海底隧道的總長度大概是50公里。 彭:經費呢? 張:在1994年,就達到46億到47億英鎊,以台幣來看,當時需要兩千七百多億的投資金額,相當龐大。 彭:因為投資金額大,如果能由民間來承擔的話,確實可以減輕政府的負擔。 張:另外,離我們這邊很近的,像香港東區的過港隧道,也是大家很熟悉的BOT案。在1986年的8月,就由新香港隧道公司取得東區海底隧道的興建與營運權。它的特許權利分成兩塊,一個是汽車的行駛,一個是軌道。汽車隧道部分給它30年特許權,軌道給它22年。所以到2016年,也就是今年,開始全面轉交給政府管理。

所以這個重點是BOT的T,就是移轉。政府不是永遠讓給民間去做,等到這項服務的營運做得很順了,政府也熟悉了,營運管理的權利會轉回去給政府,所以BOT的移轉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當然對於營運公司來講,在營運階段如何能夠sustainable,就是能夠永續,保持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那又是另外一個關鍵。所以如何站在政府、民間的立場,訂定公平的規則是很重要的。

另外還有些國外的例子。最近我常到東南亞各國,因為他們常常找我去協助他們建立電子收費ETC的系統,包括馬來西亞、越南、印尼、菲律賓、印度等等。到了這些國家,我發現它們幾乎所有的高速公路都用BOT,而且不像我們台灣只做電子收費的BOT,它們的高速公路從興建開始,包括營運、管理都包給民營公司。所以您如果有機會去看的話,這些國家的高速公路,民間公司都非常認真地在蓋,政府則透過BOT的方式,把高速公路交給民間興建、營運、管理,給他們30年或40年的營運權。所收的過路費,百分之百進到負責建設營運的公司,和台灣的ETC是有所不同的。

3. 國內BOT案例:合約彈性的重要 彭:除了國外開始推動BOT之外,國內在過去幾年也有相當多的BOT案例。能不能選幾個重要的案例,與聽眾朋友分享? 張:在國內,從過去到現在大家很熟悉的,經常在享受的就是台灣高鐵,當初是個BOT案,現在經過財改,當然有了一些變化。另外,您如果有機會到高雄,高雄捷運也是一個非常典型的BOT個案。

深入談一下台灣高鐵,它是台灣第一個由民間興建、營運,並給它營運特許期的案子,預定在時間到達之後,就移轉給政府。當時完全是由民間興建、營運後移轉的模式,屬於典型的BOT公共交通工程。它建設的成本大概四千五百億台幣,也相當龐大,大概達到145億美元左右,興建與營運是由台灣高鐵公司來負責。

台灣高鐵的特許期限最早是35年,大家都知道,因為整體運量和當初的規劃有很大的落差,最近經過減資,已經把特許年限延長到70年。經過延長以後,等到特許期滿,再無償地把高鐵移轉給政府。為什麼從35年延長到70年?跟英法海底隧道很像,面臨到BOT最大的一個挑戰。

因為公共工程除了金額龐大,它的營運期間都很長。在這段過程中,有一塊是最難估計的,就是經濟因素,以交通建設來說,主要是「運量」。長期的運量沒有人看得準,但是民間業者在拿這個案子的時候,卻必須估計一個運量。如果估計得很準的話,那就太棒了,但是往往經濟的變化、科技與環境的變化,都會讓現實面產生很大的distortion,意思是估計值與現實之間,可能有很大的扭曲。

以高鐵來說,當初大家都估計,大概每一天可以達到30萬人次的運量。結果發現,營運幾年下來,一天最多到13萬、14萬,就已經不得了了,根本達不到原來的一半。這件事沒有人能夠看得準,但是政府和民間是PPP公私伙伴關係,不能強迫民間的公司說你沒看準,你就得承受全部的虧損。所以根據實際的運量,經過協調,就做了特許期限的調整,並做減資的財務規劃。 彭:我也了解,當初在規劃高鐵BOT的時候,政府預測每年的經濟成長率可能有3%-5%,甚至是6%,每天的載客量可能有30萬人次。但過去幾年,我們的經濟成長率卻明顯偏低,甚至現在連保1都有困難,最高的載客量一天大概只有13到15萬人。所以確實如您所說,如果特許的期間沒有延長的話,它大概沒有辦法回收,甚至沒有辦法經營下去。 張:不可能經營,這就是BOT裡面核心的關鍵,對未來的forecast,就是對未來的估計,必須仔細地去設計。還有一個例子就是高雄捷運,它現在當然很正常地營運,但其實也經歷過一番協調的過程。它在2008年通車,一通車就發現,每年的虧損都達到20億,必須要想辦法,於是政府和業者就修改合約,提前來移轉整個電機、機電的資產,最後可說政府贏了,營運的公司也可以做下去,現在幾乎都可以損益兩平,營運也非常地正常,這是台灣的一個個案。

當然,各位今天應該也蠻熟悉,就是我們台灣的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BOT案。這個專案在十幾年前我就親身參與,從規劃、設計、營運到今天,如果等下有機會,也會針對ETC向大家報告。

4. ETC建置與營運的經驗 彭:的確,無論是高鐵或高捷,原始的BOT案和現在實施的方式,都有一點差異。不過據我所知,ETC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雖然中間有一些起伏,還是照著合約走。也許我們應該說ETC是您的baby,您一定有很多的感觸與經驗。是不是跟我們分享一下,整個ETC從當初得標,再成立經營團隊,然後運作到現在的情形? 張:談到ETC,要回溯到民國93年,就是2004年,12年前高速公路就擬定了一個標案,希望把電子收費業務以BOT的方式外包,當初它規劃的營運期間是20年。後來各位都知道,因為規劃的過程裡面,很多細節可能沒辦法思慮得很周全,所以在甄審的過程面臨許多挑戰,曾經辦理重新甄審等等,所謂ETC的二甄,辦了兩次甄選。第二次甄選後,我們就在2007年8月22日重新簽訂合約,那時候的營運特許期限就稍微縮短為18年,營運期間是到民國114年,也就是2025年的12月,從現在算起來大概還有9年多。

這個案子也是BOT,但早期產生很大的誤會,大家以為高速公路的過路費是不是全部收到我們公司,其實不是的。如同我剛剛向各位報告的,東南亞各國高速公路的BOT,因為連公路都是民間興建的,所以錢完全收到建設營運的公司去,但是遠通電收只是做電子收費這個項目,所以政府所給遠通的,只是所謂的委辦服務費。 彭:是。 張:基本上我們就是幫政府收取整個國道的通行費,然後收取其中一部分做為委辦服務費。這個案子,當然過程中有很多波折,也謝謝大家的支持與努力,走到今天向各位報告,ETC在大約三年前,我們已經進入了全面的計程,幾乎是「走多少就收多少」的公平計費方式。也向各位報告,現在一天處理的車次,已經達到1500萬車次,每天處理的車輛數大約150萬輛。值得一提的是,我們收費的精準度達到99.9%以上,能夠達到這個水準的KPI(關鍵績效指標),在世界上應該是很少見的。

5. ETC的成功關鍵:技術更新 彭:能不能跟我們說明一下,因為以前電子收費曾經採用OBU(車上收發器),OBU和現在的eTag有何差別?您後來引進eTag,採用RFID技術,應該是成功的關鍵? 張:是。ETC的成功關鍵因素之一,就是我們把OBU系統徹底地改成RFID。為什麼要做這個改變呢?各位可能還記得,最早我們用紅外線的OBU,是蠻大的一個盒子,放在擋風玻璃下面,是一個國外的技術。如果採用那個技術,每一台OBU的製造成本要一千兩百塊台幣左右,約四十塊美金。

這裡又談到合約了,根據BOT的合約,政府的理解是,給業者的委辦服務費不包括OBU的成本,因此OBU要由使用者來付費。當初的設計概念是,使用者既然享用了一個比較快速的收費方式,應該有動機來購買OBU,這是最早規劃的方案。

實施以後才發覺,除了每天行駛高速公路的使用者以外,民眾一般來說都不太願意去買一千多塊的OBU,利用率一直無法提升。在這個挑戰下,我們就必須採取全面的改變,就是所謂的架構改變、技術改變、系統改變,變成現在大家所看到的,UHF的RFID-eTag,由於eTag的成本相對便宜了很多,大概三塊美金、兩塊美金,相對於過去的四十塊美金,是很大的差別。所以在很短的時間之內,幾乎百分之九十幾的人都在用RFID。變成全面性的使用之後,整個系統就非常受到歡迎,使用起來也非常順利。 彭:據我所知,很多私人的社區車輛管制,也已經和eTag整合。 張:是的,這個就牽涉到eTag對未來整個公共建設的附帶貢獻。下週我們可以繼續分享,如何把RFID-eTag擴展到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的相關應用。 彭:好,我們非常高興邀請到遠通電收ETC的張永昌總經理,跟我們討論民間如何參與政府的公共建設。他也分享了ETC的經驗,分析了國內外各種BOT的案例。今天節目就進行到這裡,下個禮拜我們還是要邀請張總經理,繼續談BOT的成功因素,以及未來民間怎麼樣擴大參與政府的公共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