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器官移植的需求日增而供給來源不足,台灣是否應該考量效法西班牙的「預設默許」制度,近日成為討論的議題。

預設默許,是指假使生前沒有反對捐贈器官,便視為默認應許,也就是同意捐出器官;反之,如若不同意則必須提出申請,來表達反對的意願。

西班牙的預設默許制度,為何能夠成為成功推行的標竿?
以我們的國情文化看來,現在的台灣,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