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聽過「公民電廠」嗎?你知道什麼是「公民電廠」嗎?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的說明,公民電廠是以「公民」為參與主體,像是部落、村里、社區的居民來參與,出資、打造再生能源電廠,電廠的收益也由參與者分享,或回饋地方。公民電廠依發起單位、民眾主導性高低、所有權分配以及收益規劃可有多元組織形態,如: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社、非營利組織、社會企業、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等。

這個就是公民電廠的定義,強調公民參與、集資共同生產再生能源。在台灣能源轉型的道路上,除了商業電廠的投入,公民電廠也應是一股重要的力量,而且因為部落、村里、社區的條件、環境、原本的經營狀況不同,動機、需求也有差異,所以每間公民電廠的發展也呈現出不同的面貌。

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於2019年8月完成掛牌的第一個案場,位於民宅屋頂。(照片提供: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

在本集與下集節目,就帶您來看台灣兩家公民電廠的指標型案例,一南、一北,各有不同的成立契機、成員組成、經營理念與管理作法。今天來看的是全台灣第一個由社區轉型公民電廠的案例——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這是由嘉義縣大林鎮明華社區於2019年轉型成立的公民電廠。

大林鎮明華社區是位於國道一號中山高大林交流道附近,在不塞車的情況,開車下交流道約莫五分鐘的時間便可抵達社區。明華社區在近十餘年持續推動低碳、環保社區,除了環境清潔、綠美化之外,也做資源回收、更換LED燈、打造雨水回收系統,並鼓勵居民換電動機車、太陽能熱水器。

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於2019年8月28日正式成立,里長、民意代表出席揭牌儀式共同慶賀。(照片提供: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

2014年,明華社區參加嘉義縣的「金牌社區」評鑑,榮獲銀牌獎,社區發展協會將一百萬獎金的八成,運用於社區活動中心屋頂架設太陽能板,設置9kW,並與台電簽下二十年賣電契約,每個月七、八千元的收入可做為社區發展基金。明華社區更從2019年開始,每年以售電所得發放重陽敬老金300元給社區長輩,不僅奠定了社區民眾對太陽能設施的好感,也成為後來成立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的契機。

在進行最後收尾工程的第二案場,位於明華加油站平台,此處設置19.84kW,為目前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發電規模最大的案場。(照片提供: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

嘉義縣大林鎮明華社區發展協會執行長江志弘表示,因為社區發展協會為非營利組織,曾遭遇到在申請發電所得時,以社區組織收據無法核銷撥款,最後是以「附屬作業組織」免開發票的營利登記,才順利解決。也因此,2019年才轉以生產合作社模式,成立公民電廠。

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成立至今,已有50位社員加入,一人認股10萬元,從第一梯次5個案場,設置57.35kW,到第二梯次3個案場,設置32.5kW,皆已全數掛牌投入發電,接下來將繼續推展第三梯次工作。然而,江志弘提及,在整個設立過程中,也遭遇到不少困難,首先,在與社區溝通時,長輩對公民電廠的「電廠」兩字有疑慮,擔心電廠會帶來污染、危險;在案場的選擇上,遭遇到房屋沒有申請使用執照,及合法屋頂難尋;在申請過程也面對行政程序繁瑣、公有屋頂申請資格被標案排除等問題。另外在《日常生活的能源革命》一書曾提到,社區內部的共識也可能因為選舉產生變動,雖然在明華社區成立電廠的過程中沒有遭遇到這個問題,但這的確也是社區型的公民電廠在經營上的另外一個挑戰。

第二梯次的第八案場於2021年3月正式掛牌,同樣位於民宅屋頂,設置規模8.775kW,接下來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繼續推展第三梯次工作。(照片提供: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

這集節目就讓我們跟著江志弘執行長來了解明華社區是如何推動公民電廠的設立,增加綠電對社區的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