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暑假,也進入大專校院學生打工旺季。然而,「勞動權益受損」及「職場安全」的新聞事件卻時有所聞,顯示學生因缺乏勞動概念而遭受剝削的困境。

*打工的第一天,雇主就應為工讀生加保,並沒有所謂的「通過試用期才投保」。
*公司「制服」明文規定由資方負擔費用,而非要新報到的員工先繳制服費。
*打卡有A、B卡,一張是按照勞基法七休一的合法(假卡);另一張才是實際的工作時數(超時過勞的真卡)。遇到這種情形,該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陪玩姊姊」的工作無固定雇主,且雇主是一般家庭,並不像立案的公司會為員工投保。類似的工作該如何獲得保障呢?

二位”資深打工族”同學現身說法,並請新竹就業中心胡主任解惑,提供保護自己不受剝削的方法。

圖左至右:明新科大日筠斐同學、新竹就業中心胡伯堯主任、明新科大楊孟筑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