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經濟獎得獎人丹尼爾卡內曼最近公布一個奇妙數字。

以美國人為例,年所得在七萬五千元美金以下的人,會因為所得提高而等比例感到更快樂;但是,當人們的年所得超過七萬五千美金時,快樂感就無法隨所得增加而提升了。

意即在一定的範圍內,生活水準的提高確實會為我們帶來更多的幸福感,只是從這個層面而來的快樂有其限制,到了一個特定的層次上,想要提升幸福快樂感,就需要依賴其他的來源。

多少才夠?答案是自己在意的幸福快樂是什麼?而不是單純的一筆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