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婚姻的主動權常是歸屬於男方,男方到女方家提親、決定婚事,甚至到後來想要結束婚姻,男方也有休妻、遣妻的權利,如果是女方主動要求離開,便會被大家評為傷風敗俗的事,不被社會接受。

雖然,在現代社會夫妻離婚已經不在少數,但在老舊觀念影響下,還是有人對離婚婦女帶有歧視的眼光。本集節目為大家介紹1988年由作家施寄青等人成立的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他們將原先為失婚婦女所設立的「拉一把協會」轉型為「晚晴婦女協會」,聯合關心兩性問題之婦女,相互扶持、培養獨立自主人格,促進平等和諧的兩性社會。並且鼓勵失婚婦女化解狹隘之情感糾結,化小愛為大愛,多關心社會大眾,積極投入社會服務工作。期待能夠消除社會大眾對離婚婦女之歧視,喚起政府及社會大眾重視單親家庭。為聽眾邀請到協會 許文青常務理事和我們分享晚晴的服務,歡迎收聽。